各有关老师: 根据2020年度省科技厅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执行工作总体安排,将对2017年立项项目及2016延期项目进行结题验收。请应结题的项目负责人(详见附件1)按照《江苏省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3〕19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审计实施办法的通知》(苏科技规〔2016〕132号)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程序做如下规定: 一、 验收条件 1、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成果均应标注“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the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Jiangsu Province(Grants No BK****)],且完成日期必须在项目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未标注的不得收入验收材料合订本。 2、所有研究成果均以项目负责人为准,研究论文项目负责人,须第一作者或通信联系人;科技奖励项目负责人,须排名前5位;其他成果项目负责人须排名前3位。 3、如果不符合以上验收条件或有疑问,请及时与科学技术处联系,确定需要延期的,于10月12日前向学校科学技术处申请延期验收,经科技厅批准后方可延期1年。已延期过的项目不得再次申请延期,如仍不能完成合同任务,只能办理总结结题或项目终止,且需退回项目经费。总结结题或终止的项目,将不计入考核、晋升时的科研业绩,负责人列入科研诚信负面名单。 二、 结题准备 1、填写科技报告 登录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网http://210.73.128.81/填写科技报告。科技报告经审核后,才能填写验收或总结申请。 2、经费决算 申请验收项目须提交学校财务处盖章的项目经费决算表(见附件2)。 3、填写验收申请 (1)登录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网,填报《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网址:http://210.73.128.81/,截止10月23日下班前,等通知再打印。 (2)项目负责人于10月26日前将《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合订本1份(夹到一起暂时不装订,待结题通过后与专家意见一起装订),材料顺序:(1)封面(附件3);(2)目录;(3)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4)项目合同书复印件(如没有可以来科技处322办公室领取);(5)项目科技报告(之前在系统提交审核后的);(6)研发工作总结;(7)项目经费决算表;(8)研究成果:包括论文(需在国家核心期刊或SCI源等期刊上发表)复印件、软件、数据库、模型、专利等,由项目承担单位与省基金委共享。以上材料报送科学技术处项目管理科。验收专家名单由省科技厅确定,项目负责人可以提供验收专家建议名单。 三、专家验收 经科技厅审查可以验收的项目,采用现场集中验收的方式,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时间暂定为11月下旬。项目负责人需准备以下材料: 1、项目汇报PPT,汇报时间10分钟(电子版发邮箱xy85748426@163.com),汇报重点为结合项目合同,汇报项目完成情况及成果(项目背景、立项依据简略带过即可)。 2、专家验收意见(模板见附件1),填好电子版发邮箱xy85748426@163.com,不需要纸质版。 四、验收证书申请 通过专家验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完成以下工作: 1、网上申请验收证书:项目负责人将专家签字的专家评审意见扫描后上传,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网上提交,等待审批验收证书。 2、提交《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一式两份,装订顺序如下: (1)封面;(附件3) (2)目录; (3)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4)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5)项目科技报告; (6)研发工作总结; (7)项目经费决算表; (8)研究成果:包括论文(需在国家核心期刊或SCI源等期刊上发表)复印件、软件、数据库、模型、专利等,由项目承担单位与省基金委共享。 五、材料报送 联系人:杜颖 材料报送地点:主校区行政楼322室 联系电话:0516-85748426 15862167055 科学技术处 2020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