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寒假前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全省学校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研究生寒假前后疫情防控和教育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离校前的管理
1.精准掌握研究生健康状况。认真落实研究生晨午检、因病缺课(勤)追踪登记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督促研究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健康日报,精准掌握研究生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腹泻等异常情况,督促其立即就医,并追踪其核酸检测结果以及诊疗情况。
2.严格落实聚集性活动管理。尽可能实施最小单元群体管理,建议不组织单场50人以上线下室内集体活动,确需召开线下会议或举办活动的,报学校和属地区疫情防控领导指挥机构备案,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得组织大型慰问、联欢、聚会等活动。
3.做好离校前疫情防控培训。研究生离校前,各培养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疫情防控专题教育,树牢“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切实把各项防控措施和要求落实到每一个环节,落实到每一个学生,引导学生加强寒假期间的自我防护,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4.建立研究生健康信息台账和健康联络人制度。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研究生健康信息台账,研究生导师为带教研究生的健康联络人。健康联络人负责对寒假期间研究生健康状况和行程信息全程追踪,内容包括:每日健康状况、是否离校、离校时间、目的地/行程、交通途径(如航班号、火车车次、座号等)、联系方式、紧急联系人、重点旅居史等。健康联络人须持续关注学生行程目的地的疫情态势和各地发布的交通通告,并与学生保持密切联系,确保离校学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同时,健康联络人应根据各地疫情发展态势,重点关注学生和家长涉疫情地区信息,特别是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旅居史。同时,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研究生健康信息的汇总上报。
5.各培养单位要积极引导家庭所在地属疫情中高风险区或途经疫情中高风险区的研究生留校过春节。对确需离校返回或旅居疫情中高风险区的学生,要严格履行审批报备制度,做好健康信息台账记录。
二、加强离校时的管理
1.组织做好研究生离校审批手续办理(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办理),健康联络人要督促学生做好途中防护,告知学生途中身体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等症状应当及时就近就医,如在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应当主动配合乘务等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防控管理等措施,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健康联络人。
2.各培养单位要明确通知到每一位导师,研究生一旦离校,未经审批许可,不得擅自要求任何一名研究生返校。
三、加强寒假期间的学生管理
(一)留校学生
1.寒假留校学生,原则上非必要不出校门,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出,须履行严格请销假手续,凭审批单、校园卡和留校通行证进出校园;在附院轮转研究生,凭附院工作胸牌、校园卡和留校通行证进出校园。
2.所有学生进入校园,需按照学校管控要求,主动出示证件并配合进行体温监测。
3.遵守宿舍管理纪律,进出宿舍要实名验证、登记并进行体温检测。因参与医院值班等原因夜不归宿学生,必须提前向宿管员报备,违者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4.妥善安排留校研究生学习生活,减少聚集活动,注重人文关怀,强化研究生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
(二)离校学生
1.教育引导广大研究生寒假期间尽量居家,不聚会、不到人员集中场所,坚持佩戴口罩勤洗手,与他人保持适当距离。
2.所有研究生原则上不得前往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设区市。本省研究生及其家长,原则上不跨省出行,确需出省的要将目的地向学院、学校报备。外省研究生及其家长,离开居住地所在社区市的要向学院、学校报备。
3.寒假期间,研究生本人一旦身体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等症状,应立即就医并报告健康联络人,健康联络人要追踪其诊疗情况;若所在地或社区疫情态势出现变化,如出现新冠肺炎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或其他传染病等,应及时、如实告知健康联络人。学院汇总信息后须及时向学校报备。
4.研究生要主动向社区和学院报备个人及家庭成员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人员接触史;提倡春节期间不串门拜年,使用微信、视频、电话等非接触拜年。
四、加强对仍滞留国外研究生的管理
针对目前仍滞留在国外的研究生,各学院要掌握其流动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针对有回国计划的学生,配合做好防控宣传,督促完成入境、居家隔离和核酸检测,经学校审批后,方可允许返校。
五、加强开学前的管理
1.研究生开学报到时间初定为2月20日、21日或者2月27日、28日两个时间段,请各学院根据教学安排实际做好统筹,落实每一位学生返校具体行程(包括返校日期、交通方式等信息),具体开学报到组织工作另行通知。
2.所有研究生未经批准,不得提前返校。
3.开学前14天,所有研究生须做好每天的体温检测等健康监测和行程记录并及时上报,经审核同意方可返校。
4.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接触史或者须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研究生暂缓返校,待其调整为低风险后再申请返校。
5.返校后的前2周应严格控制活动范围,少聚集,尽量不组织室内聚集性活动,返校14天后再开展校内活动。
6.视疫情情况,开学报到时间如有调整,学校将另行通知。
六、校外培养基地研究生疫情防控和教育管理工作
2.研究生放假和开学时间安排,由各培养基地根据工作实际自主确定,要督促学生做好往返途中防护工作,按照防疫要求做好开学组织工作。
研究生院 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