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各附属医院、临床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1]3号)要求,将开展教育部2021年度教育部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里的数据报送工作(以下简称“专家库建设”),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用途
专家库将用于学科评估、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等工作。
二、报送内容
1. 本次专家库报送包括两部分:一是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信息;二是上报新增专家,主要包括更新专家基本信息、联系信息和学术信息,并补充行政职务、党内职务、职称、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和兼职情况等信息。
2. 上报的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为我校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或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含兼职及行业导师)。
三、报送流程
1. 研究生院梳理专家库中已有的信息形成基础数据表(数据表另附),供相关单位参考。
2. 各单位对基础数据表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和更新,特别注意核对专家所在一级学科、二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研究方向、学术兼职、行业兼职、是否学科评议组成员、是否专业学位教指委委员、是否有实务工作经历等信息。
3. 补充新增专家信息(未在原基础数据表中出现,但对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有重要作用的专家,并请用红色标注),形成最终上报的《专家库信息汇总表》。
4. 请各单位于3月7日前将《教育部专家库信息汇总表》、《专家库信息更新审核报送单》(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yyjsxw@126.com。
四、工作要求
1. 原则上,在库人员只增不减,特殊情况请及时反馈。
2.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此项工作,务必仔细核对各项信息,确保报送内容与学科评估、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等相关材料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联系人:程慧敏 尚 芸
联系方式:0516-83262306,xyyjsxw@126.com
附件1. 教育部专家库信息汇总表
附件2. 教育部专家库信息更新审核报送单
研究生院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