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1年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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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各附属医院:

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8〕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1年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程序

1.个人申报

对照评审条件并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向所在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2.二级单位推荐

(1)材料审核。各单位负责人应指派专人负责,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认真做好职称申报工作。各单位应对照评审条件,认真审核申报人员材料,凡不符合申报条件和政策的人员材料,一律不得上报。对弄虚作假或材料审核不严的,一经发现,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师德师风鉴定。申报人所在党支部对其师德师风、立德树人、课程思政等方面进行综合鉴定。

(3)民主评议推荐。参加民主评议人员为所在单位党政领导、具有高级职务的教师代表等,参加人数不得少于15人。正常申报(转评)高一级职务人员,同意票数须超过投票人数的1/2;破格申报高一级职务人员,同意票数须超过投票人数的2/3。

(4)二级单位公示。应将推荐人员材料在本部门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上报公示无异议的推荐人员材料及推荐公文(应包含公示时间、公示范围、公示结果,推荐人选等内容)。

3.学校审核

学校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等部门审核申报人员资历、学历与教学科研等材料。资历、学历以及教学科研业绩等未到达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规定要求的申报人员,审核不予通过。

4.学校公示

学校将在校园网公示申报人员情况,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部门或个人对推荐结果有异议,请向人事处反映。由人事处负责根据反映内容进行审查并答复。

5.学科评议组评议

(1)各二级学院及附属医院组织教师及实验技术系列学科组评议。新挂牌附属医院教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系列及其他辅系列由学校组织学科组评议。

(2)学科评议组由5-7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家组成,其中校外同行专家不少于1人。学科评议组负责申报人员的材料审核、评议等工作,确定评议结果。经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票超过出席学科组成员人数1/2的,方可向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推荐。

6.评审委员会评审

评审委员会应按学校职称政策对上会人员的评审材料和学科评议组的意见进行仔细审议,经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票超过出席会议执行委员人数2/3的,方可通过评审。

7.公示

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在校园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部门或个人对推荐结果有异议,请向人事处反映。由人事处负责根据人民来信内容进行审查并答复。评审未通过人员,当年不进行复议、复评。

8.聘任

学校根据徐州医科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办理聘任手续。

9.结果上报

学校评审通过人员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职称评审工作纪律

1.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评审条件和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校内评审程序,确保评审推荐质量。对违反职业道德或学术道德者,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行“一票否决制”。

2.对评审材料审核不严,对弄虚作假行为包庇、纵容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个人责任,给予通报批评或建议行政处分。对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查处。已聘任上岗者,撤销相应任职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评聘,并视情况给予严肃处理。

3.按照学校职称政策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公示评审推荐结果,充分接受监督。

三、职称评审时间安排

序号

程序

完成时间节点

1

个人申报

3月31日前完成

2

二级单位推荐、公示并上报材料

4月6日前完成

3

学校对资历、教学、科研业绩审核

5月中旬完成

4

符合资格人员公示

5月中下旬

5

学科评议组评议

7月中旬完成

6

评审委员会评审

7

评审结果公示

8

聘任


四、报送材料要求

1.中级职称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1。

2.各单位上报材料清单;

(1)本单位推荐公文;

(2)申报人员职称材料袋;

(3)申报人员名册;

(4)申报人员小二寸彩色证件照。

以上材料纸质版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其中申报人员名册须提交电子文档至邮箱szb@xzhmu.edu.cn

3.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逾期一律不再接受材料。

联系人:汪琳琳,联系电话:83262042。


附件1:中级职称申报材料要求

附件2:徐州医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试行)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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