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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已启动,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市社会发展计划分为重点专项、医药卫生、社会事业三类项目进行组织。
(一)重点专项
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发展的热点问题,在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卫生健康、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关键技术研究和集成应用,引导科技成果惠及城乡居民生活。
(二)医药卫生
坚持临床导向,针对重大疾病的临床诊疗开展前沿技术的临床研究与攻关,取得一批有突破、有实效的诊疗新技术、新方法、新标准,并能在我市临床诊疗中实际应用,切实提升我市临床技术水平,增强救治能力,形成我市专科特色和技术优势。
(三)社会事业
引导开展改善生态环境、增进民生福祉、提升城市功能品质的技术研究和应用示范,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美丽徐州建设的支撑引领作用。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须是在我市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其它科研机构;项目第一负责人须是在职人员,并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能完成项目任务。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两年。
2. 重点专项项目要在本地实施应用,并且前期已有一定工作基础,属于我市目前急需解决问题或对我市社会治理、公共民生工作有重大推动和促进作用。申报单位须为项目建设与运行的主体,鼓励与管理部门、科研机构、企业联合申报。本年度重点专项项目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20万,申报单位须有新增自筹经费,且与市资助经费比例须不低于2: 1。
3. 医药卫生项目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5万元,申报单位须有新增自筹资金。
4. 社会事业项目每个项目市支持经费不超过10万,申报单位须有新增自筹资金。
三、组织方式
1. 学校评审后推荐申报。
2.实行限额推荐方式组织申报。
2.1 重点专项项目:重点专项项目仅“社会民生专题”我校限报2项。
2.2 医药卫生项目:新型临床诊疗技术专题(指南代码4201、4202)拟立项100项;市卫健委系统限报100项、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第七十一集团军医院限报10项、徐州医科大学限报15项、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限报30项、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限报5项、其它主管部门限报2项。公共卫生专题(指南代码4203—4214)拟立项10项,其中4214方向拟不超过2项;市疾控中心限报2项,徐州医科大学限报1项。
2.3 社会事业项目:拟立项30项,优先支持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项目。可持续发展专题拟立项12项,公共安全专题拟立项8项,公共服务专题基础民生方向(指南代码4321—4325)拟立项5项、城市发展方向(指南代码4326—4329)拟立项5项。徐州医科大学限报12项,非本科院校限报8项,其它主管部门限报3项。
四、申报要求
1. 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1个项目,同时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1个项目,在研市级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项目骨干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2. 同一企业限报1个项目,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不同市级计划项目。有在研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3. 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部门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
4. 项目负责人要切实强化项目申报的直接责任,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严禁剽窃他人成果等科研不端行为;项目负责人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
5. 项目经费预算及使用需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总经费预算合理真实,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申报单位承诺的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不得以地方政府资助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
五、其他事项
1.申报人请于5月10日前提交纸质版申请书(附件1)一式两份含附件材料至科技处322室;各二级部门请于5月10日前将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汇总后发送至xy85748426@163.com,邮件主题为“XX学院+市课题申报汇总”,不接收申请人个人邮件,纸质版汇总表签字盖章后交科技处322,逾期不予受理。
2.通过校内评审的项目请登录徐州市科技创新业务应用管理系统“项目申报”模块(http://58.218.157.201:8080/xuzhou)报送,仅限校内推荐项目注册账号、网上填写项目信息表、申报书及附件。
3.申报项目经在线审核通过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带水印),按封面、承诺书、审查意见表、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含附件(纸质封面,平装订)。纸质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
4. 联系方式
电话:85748426 联系人:闫皓
电子邮箱:xy85748426@163.com
附件1:项目申报书模板
附件2: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3:2021年度市社会发展计划项目指南
附件4:临床专科分类代码表
附件5:市申报通知
科学技术处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