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市政策引导类计划(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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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徐州市产学研合作项目已启动,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支持重点

    1、高校院所服务地方发展项目(A类代码7001

    为提升驻徐高校、科研院所科技研发和服务地方发展能力,突出各自特色,加强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深度融合、协同创新,围绕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与传统优势产业领域,建设一批产学研创新载体,开展产业技术研发、人才引进培养、仪器设备共享、成果转移转化、产教协同创新等活动。

    2、联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B类)代码7002

    围绕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与传统优势产业领域科技创新的高端化需求,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同开展产业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创新载体建设等活动。

    二、申报条件

    1、高校院所服务地方发展项目(A类)申报条件:(1)申报主体须是在徐州市境内的高校、科研院所;(2)申报方向应符合徐州战略性新兴产业与传统优势产业发展规划,牵头高校、科研院所能够在行业产业领域内发挥科技资源优势,积极服务地方发展;(3)合作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在行业内优势突出,具有较好研发基础,对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有迫切需求。

    2、联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B类)申报条件:(1申报主体须是在徐州市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作为技术依托单位与企业联合申报;2)项目第一负责人须是在职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者硕士以上学历,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和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协调能力及工作时间,并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能完成项目任务,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两年;(3申报单位具有相关研发条件、技术团队和产业化生产能力,能确保项目实施的投入、配套设施和条件,合作方需具备与项目相关的科研设施和技术团队;4合作双方已有合作基础且正在实施的项目,双方已签署合作协议,分工和进度明确,经费预算合理,知识产权归属清晰;5申报项目应明确具体的关键技术、产品或装备系统等,量化的技术指标和项目实施期末的经济考核指标;6优先支持前期已支付高校、科研院所研发费用的合作项目(需提供财务票据及银行收支凭证复印件)、省认定“科技副总”任职企业的合作项目大院大所活动对接合作项目、获批市“联合创新中心”企业的合作项目

    三、组织方式

    1. 学校评审后推荐申报。高校院所服务地方发展项目(A类)财政支持资金由市级承担,本年度拟立项项目数不超过4项,每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100万元中国矿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徐州医科大学、徐州工程学院实施的项目在《在徐高校服务地方发展专项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予以支持

    2、联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B类财政支持资金按5:5由市、区分级承担申报项目须由各区、经开区、高新区科技和财政部门审查、盖章并推荐本年度拟立项项目数不超过10项,每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50万元。

    3、各县(市)项目采取市县联合创新项目形式予以支持,申报项目由县(市)科技和财政部门审查、盖章并推荐,根据评审情况合理确定立项数(不占用市级财政支持项目立项名额)项目财政支持资金由各县(市)财政全额承担。

    申报要求

    1、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同时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在研市级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项目骨干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2、同一高校、科研院所限报一个A类项目,同一企业限报一个项目,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不同市级计划项目。有在研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3、项目负责人要切实强化项目申报的直接责任,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严禁剽窃他人成果等科研不端行为;项目申报单位要切实强化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严禁虚报项目、虚增项目投入规模等行为。项目负责人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

    4、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应符合市科技计划定位要求。项目经费预算应合理真实,申报单位承诺的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

    五、其他事项

    1.申报人请于510日前提交纸质版申请书(附件1)一式份含附件材料至科技处322室;各二级部门请510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汇总后发送至xy85748426@163.com,邮件主题为“XX学院+市课题申报汇总”,不接收申请人个人邮件,纸质版汇总表签字盖章后交科技处322逾期不予受理。

    2.通过校内评审的项目登录徐州市科技创新业务应用管理系统“项目申报”模块(http://58.218.157.201:8080/xuzhou)报送,仅限校内推荐项目注册账号、网上填写项目信息表、申报书及附件。

    3.申报项目经在线审核通过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带水印),按封面、承诺书、审查意见表、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含附件(纸质封面,平装订)。纸质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

    4. 联系方式

    电话:85748426  联系人:闫皓

    电子邮箱:xy85748426@163.com


    附件1:项目申报书模板

    附件2: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3:市申报通知


   科学技术处

202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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