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
肿瘤防治研究所仪器管理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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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防治研究所仪器管理规章制度

为保证公共平台仪器的正常和充分利用,维护好使用秩序,更好地为大家服务,特制订本规定,请切实严格遵守。

一、总体原则

肿瘤防治研究所各独立课题组可以申请使用公用仪器。

课题组其他人员包含合作人员在课题组长(PI)签字同意后方可申请办理仪器使用许可,但课题组长(PI)必须对其下属人员的公用仪器使用行为负全部责任。

这些责任包括:仪器使用费的缴纳、违规操作造成伤害及损失的赔偿,以及其他不符合学校及国家规定行为带来的惩罚等。

校内外其他课题组也可申请使用公用仪器,根据实际情况按校内或校外不同标准付费使用。

获得许可的必要条件包括学习并承诺遵守本管理办法,学习并承诺严格遵守平台仪器标准操作流程、通过相关培训考核等。

仪器使用人应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准确登记仪器使用时间,保持实验环境整洁,及时报告仪器使用异常情况,共同维护平台的正常运行。

二、仪器预约与登记

1.公共仪器分为①纸质预约仪器,②在线表格预约③纸质登记仪器④网上预约仪器。

①纸质预约仪器

无需网上预约,但为避免使用冲突,必须纸质预约的仪器,包括2类

a)未放到大型仪器共享平台的仪器,此类仪器包括:化学发光仪器(118室伯乐及天能5200、238室天能5200、336室天能5200及Odyssey);

b)放到大型仪器共享平台的仪器,因使用频率高或方便使用,可无需网上预约,采取纸质预约。此类仪器包括:119室活细胞工作站(注:当倒置荧光显微镜使用时)、239室奥林巴斯IX83倒置荧光显微镜、335室奥林巴斯IX73倒置荧光显微镜。

②在线预约仪器

高温高压灭菌器采用在线表格预约,使用后需登记。

③纸质登记仪器

无需预约,但必须在使用后做好登记并记录仪器使用状态。包括2类

a)对于①b)的仪器及124室Cytation3 ,若无需长时间使用,可即使即用,做好登记便可。

b)其他不需预约的小型仪器

④网上预约仪器

因使用频率较高或高精密度仪器必须通过提前预约才能使用。此类仪器包括①b)及②a)外的所有仪器

2.大型仪器共享平台使用方法。

所有使用公共仪器的师生请先登录徐州医科大学大型仪器共享平台网站(https://dygx.xzhmu.edu.cn/customer/index/index.html)。

选择统一身份认证,使用工号/学号登录,进入系统后,点击“仪器预约”,选择想要预约的仪器及相应时间段。

3.仪器预约及使用登记要求

a)使用仪器应如实登记在仪器使用记录本上,包括使用者姓名、所属课题组,使用时间、机器状态等。注意:姓名请写全称,禁止使用姓名首字母!

b)所有的登记内容应做到字迹清晰,内容真实全面。

三、仪器培训与使用

为保证所有人能规范操作仪器,制定一下仪器培训方案 。

1.仪器管理老师培训:

此类仪器必须首先由管理老师培训或指导后,确认使用没问题才能自主上机。

a)高精端仪器学生如果后由管理老师安排分批集中培训,此类仪器包括:

激光共聚焦、活细胞工作站、流式细胞仪。此类仪器需要仪器管理老师操作,单独操作需要管理老师授权才可。

b)超高速冷冻离心机、能量代谢、玻扫、小动物活体成像及辐照仪,此类仪器的第一次使用由管理老师带领并指导使用,熟练后,学生可自主上机。

2.课题组老师或高级研究生培训:

无需培训的小型仪器,使用人员可由课题组老师或师兄/师姐带着学习使用。 包括:

烘箱、摇床、高压灭菌器、化学发光仪、紫外凝胶成像、Nanodrop、摇床、荧光定量PCR仪、梯度PCR仪、酶标仪、组织处理仪、细胞破碎仪、紫外交联仪、纳米粒径电位仪、Leica组织切片制备套装仪器。

3.工程师培训。

对使用常有疑问的仪器,由学生反馈给管理老师,管理老师告知汤安群老师,联系工程师集中培训及答疑。工程师培训要求:

a)使用有疑问学生必须参加

b)仪器管理老师必须参加

c)每个课题组至少有1名教师或研究助理参加

四、仪器SOP下载

仪器操作SOP可从江苏省肿瘤生物治疗研究所官网(https://cancerinstitute.xzhmu.edu.cn/index.htm)“相关下载”专区下载,也可从实验室QQ群文件中下载。

五、仪器故障报修

所有经过培训可以自主使用仪器的人员,在遇到仪器故障时,请遵循以下原则:

1.第一时间告知仪器管理老师,并在仪器登记本上如实记录仪器状态;

2.由仪器管理老师与仪器工程师沟通解决;

3.若仪器管理老师无法及时联系到,可直接联系工程师;

4.涉及仪器硬件维修,请联系汤安群老师及程乾老师。

六、仪器室卫生及使用安全规范

(一)卫生规范

1.仪器使用完毕,应将仪器及工作台面打扫干净,各类实验用品归原位。自己的实验物品请带回,请勿遗留实验物品。

2.不得把有毒、有害物质丢入垃圾桶中;不得把有毒,有害液体倒入水槽,实验垃圾及时仍进垃圾桶。

(二)使用安全规范

1.为保障公用仪器室的安全,不得私自带外人进入公用仪器室。

2.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物质以及挥发性有机溶剂进入公用仪器室。特殊样品需通知管理人员。

3.注意操作安全,在进行样品测试时,仪器运行现场应有人看管。

4.仪器使用完毕,应将仪器调至原始状态,尤其是显微镜。检查无异常,关闭仪器。(特殊仪器需要散热后再关的请参照仪器要求)

5.厉行节约,离开后请随手关灯。

6.空调使用:空调为大型仪器散热必备设备,中央空调设置为常温22°,勿随意开关更改;激光共聚焦显微镜房间,徕卡与蔡司使用原则为仪器开启,空调开启,仪器关闭,空调关闭;奥林巴斯与流式细胞仪房间设置为常开。空调异常或实验室温度过高,请及时联系管理人员。

7.除湿机使用:为防止大型仪器在雨季处于潮湿环境,配有除湿机的房间在使用前请确认除湿机开启。

七、!!!仪器相关处罚

1.违反公用仪器管理规定且不服从管理的,取消其所有公用仪器使用资格。

2.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仪器设备损坏,仪器使用人需立即通知仪器设备管理员。对于不报而影响后续使用的,停用1周公用仪器使用资格

3.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材料损坏的,视为责任事故

a)不按照仪器操作规程操作;

b)擅自拆卸或改装仪器;

c)修改仪器参数造成仪器损坏;

d)不听从仪器管理员安排、指导,擅自使用。

4.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损坏的将追究当事人和所在课题组组长的责任,

a)当事人停用公用仪器使用资格1个月以上;

b)针对造成责任事故拒不承认者,上报研究生学院处理。

5.对需要取得仪器操作准许的仪器,若未获得操作权限,擅自使用者,将通知其课题组PI,取消其预约使用所有仪器权限1周。

6.取消预约或登记:请在纸质或网上取消,并在“肿瘤生物治疗研究所”群内发布消息。未取消预约且未如期上机者,第一次,个人警告并通知负责PI;第二次通报批评。第三次,停用仪器预约使用权限1周。

7.占用他人预约时间:如实验需要占用他人预约时间,请与预约人沟通,不允许私自占用他人时间。否则,第一次,个人警告并通知负责PI;第二次通报批评。第三次,停用仪器预约使用权限1周。

8.未按规定预约或登记仪器人员,第一次,个人警告并通知负责PI;第二次通报批评。第三次,停用仪器预约使用权限1周。

9.不定期监控抽查仪器预约及登记情况,发现未按照要求实施者,第一次,个人警告并通知负责PI;第二次通报批评。第三次,停用仪器预约使用权限1周。

10.违反仪器卫生及使用规范,

a)因个人操作不当造成仪器或实验环境污损但暂时不影响仪器使用的,一经发现即第一次,个人警告并通知负责PI;第二次通报批评。第三次,停用仪器预约使用权限1周;

b)造成仪器污损且影响仪器使用的情况,一经发现即第一次,个人警告并通知负责PI;第二次通报批评。第三次,停用仪器预约使用权限1月;

c)仪器和使用环境发生污损且责任判定不清时,前一名未清晰记录仪器状态且未汇报仪器及使用环境异样的使用者,判定为污损仪器或环境者。

此管理办法自2023年04月10日正式运行,运行期间欢迎大家及时反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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